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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年调兵山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5-01-08

    202514上午在调兵山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调兵山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郑宏伟向大会作检察院工作报告,经参会代表投票表决,获满票通过。

    2024年,调兵山市人民检察院在市委和上级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监督和市政协民主监督下,在市政府的支持和帮助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以服务大局为主线,以司法办案为中心,以检察为民为动力,以队伍建设为抓手,紧紧围绕助推我市全面振兴新突破,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聚焦平安建设,在助推全市稳定安全中履行检察使命  

    坚决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依法严惩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各类刑事犯罪。受理批捕案件84117人,批准逮捕6581人,不捕1936人,其中证据不足不捕13人,无社会危险性不捕21,其他情形不捕2。受理起诉案件168203人,依法提起公诉141175人,不起诉2328人,其中情节轻微不起诉2124人,法定不起诉11,证据不足不起诉1件3人

    积极服务平安调兵山建设。以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化解轻刑犯罪矛盾为重点,加大对电信诈骗、黄赌毒、食品药品等民生领域违法犯罪打击力度,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积极会同调兵山市看守所排查监管安全隐患,及时有效地堵塞监管漏洞,支持监管场所强化规范管理,全力维护社会稳定。针对监管场所存在的相关问题,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6件,得到公安机关的高度重视并认真整改。

    二、聚焦中心大局,在服务高质量发展中彰显检察担当  

    着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多角度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以检察履职服务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依法打击破坏营商环境犯罪,让市场经营主体更有“安全感”持续强化“三涉”专项排查工作。制定《调兵山市人民检察院开展涉企、涉信访、涉超期案件专项监督2024年行动方案》,扎实推进“全省涉企业、涉信访、涉超期案件专项监督三年行动”,以巩固成果、遏制问题案件增量和探索长效机制为原则,对新增“三涉”案件进行全面梳理自查,着力推进整改,采取有效措施遏制增量。针对企业存在的管理漏洞,提出检察建议,帮助企业解决涉法难题

    贯彻落实上级院部署,着力开展检察护企工作。通过工商联,联系企业,走进企业了解企业需求,进行法律宣传,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三、聚焦主责主业,在维护公平正义中彰显检察作为  

    刑事检察精准有力。一是积极发挥侦查监督协作配合办公室职能作用,引导公安机关侦查取证,同时对侦查活动进行监督。监督公安机关立案33人,纠正漏捕漏诉3人,依法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1份,公安机关均已整改。二是积极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对于常见多发的危险驾驶、交通肇事、故意伤害、盗窃类型案件,对是否有逮捕必要、是否可以做不起诉决定做出预判,对于符合条件的案件经公开听证后依法做出不捕、不诉决定。

    民事行政检察持续优化。办理民事执行监督案件6件、民事审判违法监督案件5件,民事生效判决、裁判结果监督案件3民事支持起诉案件23件,办理行政审判违法监督案件2件,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案件10件,行政违法行为监督10件,行刑反向衔接案件23件,法院和行政机关均采纳我院建议。

    公益诉讼纵深推进。办理涉公益诉讼类案件66件,涉及案件类型包括:食品药品安全领域16件,无障碍环境建设领域2件,生态环境领域20件,安全生产领域8件,高标准农田保护领域2件,消防安全6件,公共安全1件,资源保护领域1件,国有财产保护领域5件,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领域1件,其他领域4件。办理了铁岭市人大代表移送的《关于加强市政消防水源建设的建议》对全市的消火栓、消防水鹤进行走访调查,发现共有消火栓53个,损坏41个;共有消防水鹤10个,损坏6个。根据《辽宁省公共消防设施管理办法》《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市政消防给水设施维护管理》相关规定,确定相关行政机关,并及时立案,向其制发检察建议,建议其依法履行修复破损的消火栓及消防水鹤的监管职责行政机关已全部完成整改。

    执检监督成效明显。进一步全面推进“派驻+巡回”的监督方式,实现对辖区内五个社矫机构实行巡回检察全覆盖,监督社区矫正机构教育改造好社区矫正对象,有效防止脱管漏管,促进降低再犯罪率。在巡回检察中,重点对“三类罪犯”、长期保外就医罪犯、涉黑涉恶罪犯、涉嫌“纸面服刑”罪犯、危险驾驶罪犯等进行执行检察,对巡回检察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10份,各社矫机构及时进行了整改。

    检察侦查实现突破。按照高检院的工作部署开展“司法工作人员职务犯罪侦查百日攻坚”活动,侦查完成市院交办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线索侦查2条;抽调2人到市院,与其他县区院抽调人员形成合力。办理机动侦查权案件1件3人,实现铁岭地区同类案件零突破。 

    四、聚焦民生福祉,在解决群众急难愁盼中坚守检察初心  

    贯彻落实检护民生。共办理涉民事支持起诉类案件23件,涉及案件类型是请求劳动报酬,涉及领域包括追索劳动报酬纠纷。办理涉司法救助类案件77人其中涉及命案关怀救助1件1人,发放司法救助金1万元;涉及未成年人被性侵、猥亵救助6件6人,发放司法救助金3万元。

    从快批捕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嫌疑人5人,起诉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嫌疑人3件5人。对起诉至法院的多次强奸未成年人的2名被告人,我们依法从严分别提出了有期徒刑十年以上的量刑建议并被法院采纳。为充分保障涉罪未成年人在刑事诉讼中的合法权益,对涉罪的4名未成年人,依法全部实行法律援助。为体现司法人文关怀,避免犯罪“标签”对未成年人升学、就业、生活等造成负面影响,促进其顺利融入社会,目前我们封存7名涉罪未成年人犯罪记录。

    扎实开展领导干部接访办信。落实领导干部带头接访制度,截至目前,我院领导干部接访49件次,其中领导干部接访44件次,办信5件次。检察长完成8件,其他领导干部完成36件。探索新时代“枫桥经验”检察实践,把疏导群众思想与推进检察信访工作法治化、实效化相结合“如我在诉”的换位感受落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接听“12309”来电120余人次,竭力为来信来访人员提供法律帮助。

    五、聚焦队伍建设,在强化政治引领中锻造检察铁军  

    旗帜鲜明铸牢忠诚。一是强化政治理论学习。切实加强政治理论学习,不断提高政治素养,党组开展理论学习12次,特别是对党的重大决策部署以及中央、省、市、调兵山市相关文件进行认真的传达、学习和解读,深刻领会精神实质,明确工作重点,提高思想认识、履职能力和业务水平,切实保证政令畅通。二是认真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推动全院党员干部学纪、知纪、明纪、守纪,开展警示教育6次。三是强化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按照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把意识形态工作摆在全院工作的重要位置,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年度重点工作将履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纳入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班子成员个人述职重要内容。

    持之以恒提升素能。一是按照市院工作部署,开展办案质效提升年活动。对近两年的办案情况进行梳理分析,查找办案薄弱环节,研究制定具体提升案件质量办法,将低于全市平均水平的工作项目列出,制作“案件质效提升任务目标”表格,明确具体责任人,确定应当提升的目标。二是着力提升能力素养。根据本院新录用人员较多,工作实践能力不足的实际情况,采取在干中学的培养机制,将新录用人员安排到相应的办案单元,由检察官带领、辅导,鼓励新任检察官参加重大案件的办理和讨论,积累经验,同时由条线负责人联合案管部门检察官开展共同辅导,尽最大努力快速提升新录用人员检察素养。三全面推进党的建设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主动把党建工作放到中心工作中思考谋划,真正把党建与业务融合的责任扛在肩上。党组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党组书记切实履行党建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政治统领业务,真正把党建工作融入检察履职全过程。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检察发展取得的成效,是市委的坚强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的监督,市政府、市政协和全市人民关心支持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调兵山市人民检察院表示衷心感谢!

    同时,我们清醒认识到,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短板:一是法律监督能力不。对公安机关的侦查活动监督和对法院的审判活动监督还存在薄弱环节二是检察队伍整体业务素质不在对案件的把握上还存在一定的问题还存在批捕起诉后又撤回起诉的情况;三是公益诉讼案件质量不高立案数较多,还没有达到起诉标准的案件。对以上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着力推进解决。 

    2025年,调兵山检察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检察工作的重要指示,以及最高检党组提出的系列工作理念重点工作部署,合理把握“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加强检察权运行监督制约,全面争先创优,以检察侦查、领导干部接访办信、全面接受人民监督工作为重点,补短板强弱项,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调兵山新篇章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一是更加主动服务大局。围绕高质量发展主线,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助推更高水平平安调兵、法治调兵建设。围绕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攻坚,进一步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持续推进知识产权保护等品牌工作。积极参与防范重大风险,完善检察环节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机制。 

    二是更加努力提升法律监督质效。以让人民群众在每个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为目标,做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完善公、检、法沟通协调机制,破解办案难题,提升法律监督质效,推动法律监督与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等各类监督有机贯通、相互协调,坚持监督与办案并重,努力实现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相统一。 

    三是更加认真坚守检察为民初心。继续聚焦民生福祉,关注人民群众反映最强烈的生态环境、食药安全、安全生产等领域,加大办案力度。扎实开展司法救助、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等工作,增强司法办案“三个效果”。充分发挥社会治理检察建议的功能,努力夯实基层社会治理根基,守护群众美好生活。 

    四是更加坚定强化队伍建设。学深悟透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实施“检察队伍素能提升工程”,促进青年干部在一线岗位锻炼履职能力,提升队伍专业化水平。强化检察权监督制约,以严的主基调正风肃纪,让清风正气在检察机关不断充盈。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调兵山检察院将在市委和上级院的领导下,认真落实本次大会决议,聚焦主责主业,在护航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中,展现检察机关应有的担当,为奋力实现调兵山高质量发展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