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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年调兵山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9-03-05

    调兵山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017日在调兵山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李广荣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2009年的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宝贵意见。

    一年来,我院在市委和上级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的依法监督和市政协的民主监督下,在市政府、铁煤集团公司及有关方面的大力支持下,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工作大局,突出“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工作主题,全面履行检察职责,努力抓好队伍建设,较好地完成了全年各项检察工作任务。

    一、认真履行批捕起诉职责,完善各项综合治理措施,营造稳定和谐的社会治安环境

    全年共受理侦查机关提请逮捕案件93113人,经审查批准或决定逮捕8495人;受理移送起诉案件138203人,经审查提起公诉110154人。所有案件均在法定时限内办结,案件准确率100%

    一是继续贯彻“严打”方针,依法从重从快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活动。对于重大恶性案件,努力做到及时审理,快捕快诉。全年提前介入侦查活动12次,从快批捕严重刑事犯罪嫌疑人19人,平均办案时限4天。如段少刚三区道口当街杀人案,张金宇、杨小鹏、李博、张怀宇团伙抢劫案等,我们提前介入后迅速批准逮捕,从快打击了严重恶性刑事犯罪。

    二是严厉打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和发生在民生领域的犯罪活动。2008年末至2009年初,铁岭华兴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所属人员,在昌图、开原、清河以及调兵山等地10余家药房经销含有违禁成分的“糖脂宁胶囊”,案发后销毁赃物,订立攻守同盟。我们公诉部门受案后,做了大量复核工作,最终将相关犯罪嫌疑人交付审判。我市小康矿工人周某,假冒部队军官,以改户口、办文凭、走兵名目,骗取群众钱财,造成极坏影响。案件涉及人多,取证难度大,公诉部门提前介入,指导侦查取证,经过大量工作,将嫌疑人移送起诉,周某被法院以诈骗罪定罪处罚。

    三是全面、准确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于轻微犯罪、过失犯罪,特别是青少年犯罪,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可捕可不捕的不捕,可诉可不诉的不诉。对于交通肇事案件和轻伤害案件,进行刑事和解尝试;对于家庭邻里纠纷引起的案件,本着“冤家宜解不宜结”的精神,尽量促进和解,符合条件的从宽处理,力争做到案结事了。既保护了被害人的合法权益,又教育了犯罪嫌疑人,最大限度地化解了社会矛盾。对侦查机关提请逮捕和移送起诉的案件,共决定不批准逮捕18人,不起诉24人。

    四是从稳定大局出发,积极开展检察环节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坚持检察长接待日制度,妥善处理群众来信来访,检察长接待上访32人次,批办案件3件;通过开展“举报宣传周”等活动,广泛开展法律宣传,集中接待群众咨询,受理群众举报申诉,认真做好社会矛盾的缓和、化解工作;继续开展争创优秀青少年维权岗活动,完善对未成年人犯罪的特殊办案和预防工作机制,会同学校和社区认真做好未成年违法犯罪人员的教育、感化、挽救工作。

    二、集中查办和积极预防职务犯罪,营造健康有序的经济发展环境

    2009年,我们把查办社会危害严重,群众反映强烈的犯罪案件作为打击职务犯罪的重点,集中办理了轰动全市的假兵案件。

    200811月底,接到群众举报,社会上不法分子,伪造退伍军人档案,到铁煤集团公司安置工作,其中存在行贿受贿行为。

    经过初步核实,我们发现了几个疑点:1、当年退伍兵安置人数激增,达到351人,远超过实际掌握的人数。2、女兵数目异常,达到30多人,平常年份都在10人以下。3、还有一些人年龄、身体、精神状况根本不符合参军条件,也被安置了工作。

    此案引起市委、人大、政府和铁煤集团公司领导的高度重视,要求我院立即全面展开调查。

    200812月初,我院紧急动员,成立了包括党组成员在内的18人专案组,调取铁煤集团当年安置的117本退伍兵档案,派四组人员分赴相关部队调查取证,确认68本为伪造档案,基本查清了丛金发、丁凤君等不法人员在社会上大肆收钱办假档案,并向铁煤集团公司主管人员行贿安置假兵的犯罪事实。

    根据案件管辖规定,2009112日,将伪造部队档案一案移交公安机关继续侦查,同月对铁煤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主任姚日国、副主任张世辉立案侦查,此后又接连对嫌疑人丛金发等7人立案侦查。

    20096月,通过再次到有关部队调查核实,又确认了2007年以前的伪造档案19本,前后共确认伪造档案87本。经过我院和公安机关的大量工作,整个假兵案件全面告破。

    此案始于2004年,丁凤君通过丛金发办理假兵档案为其女儿顺利安置了工作,由此认为有利可图,开始借此敛财。丁凤君出面联系收钱,丛金发找人伪造复转军人档案,通过向姚日国、张世辉行贿,顺利安置工作。仅丛金发一人,就办理假档案30余本,加上其他作案团伙,在社会上形成一股暗流。不法人员把它当作生财之道,很多家庭也以此为安置子女的捷径,2008年达到顶峰。案发时一些人手中还握有假档案,更多人在四处活动,极大冲击了我市的退伍军人安置工作。

    办理此案中,我院加强领导,集中精干力量,先后从各单位调取档案145本,行经东三省、内蒙、河北等地30多个城市,行程2万公里,到达取证点67个,调取证据材料121份,形成4万字的侦查笔录。公安机关也做了大量工作。经过我们共同努力,先后将18人绳之以法,并将其中17人交付审判,姚日国、张世辉、丛金发、焦雷雷、丁凤君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4年、5年半、4年半、3年半,其他人也分别被判处有罪。此案的查处,打击了犯罪气焰,净化了社会环境。办案工作得到市委、市人大、市政府特别是铁煤集团公司的坚定支持和大力协助,这是顺利侦破案件的重要条件。

    在查处犯罪的同时,我们积极开展犯罪预防工作。预防部门及时阅卷、讯问嫌疑人,同时深入发案单位、民政部门、人武部门进行调研,了解发案原因,查找管理漏洞,分析社会危害,提出有针对性的检察建议。铁煤公司领导高度重视,专门例会研究整改措施,下发了《关于接收安置铁煤集团员工退役子女实施办法》,堵塞了这方面的管理漏洞。

    此外,我们还立案查处了一起滥用职权案件。市公安局森林公安分局教导员李某2006年以泉眼沟村民名义承包一块公益林地,2007年外卖。李某身为执法人员,为谋私利,在办理采伐证没被批准的情况下,非法砍伐杨树229棵,材积89立方米。办案人员突破重重反侦查障碍,查清该案,将李某移送起诉,现李某已被法院定罪判刑。

    三、依法履行诉讼监督职责,营造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

    强化刑事诉讼监督。在刑事立案监督中,加强与公安机关的沟通,通过基层办案单位、监管部门和劳教单位发现立案监督线索,依法纠正有案不立和不当立案问题。全年共向公安机关发出《要求说明不立案理由通知书》5份,提出纠正违法意见3件。在刑事侦查监督中,对应当逮捕而未提请逮捕、应当起诉而未移送起诉的,决定追捕9人,追诉7人,追加犯罪事实6起。以审判监督程序提请抗诉3件,法院改判1件。

    强化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监督。年初制作受理申诉案件范围宣传板14块,送到各基层司法所和律师事务所,使来院申诉和法律咨询人数大幅增加。共接待各类来访31人次,针对法院民事判决、调解、执行等环节产生的申诉,我们耐心释法解疑,使大多数人息诉服判,认为确实存在问题的,主动与法院沟通,均得到合理解决。既维护了司法权威,又保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强化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开展安全检察13次,进行办案到期提示16次,纠正刑期计算错误1人,针对安全及监外罪犯管理等方面的问题,提出检察建议17条。

    强化对检察机关自身执法活动的监督。严格执行人民监督员制度,加强对自行侦查案件的监督制约。2009年人民监督员对我院反贪局、侦查监督科和公诉科提交的1件拟撤案案件、1件犯罪嫌疑人不服逮捕决定案件和1件拟做不起诉决定案件进行了实体监督。院纪检组对自侦部门办理的11件案件开展了办案安全、讯问犯罪嫌疑人同步录音录像、冻结扣押赃款赃物、检风检纪等方面的检务督察活动和案件回访考察工作,严防不依法办案现象的发生。

    四、以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为载体,大力加强检察队伍建设

    20093月到8月,按照市委和上级院的部署,我们认真开展了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精心组织,周密实施,紧密结合检察工作实际,取得明显成效。

    一是抓好政治理论学习。系统地组织干警学习了党的十七届三种全会精神,胡锦涛总书记和其他中央领导的重要讲话,以及党中央、高检院、省、市委的一系列决策部署。采取集中辅导、个人自学、分组讨论的方式,增强学习效果。党组中心组学习抓得实、效果好,干警集体学习坚持不懈,每人记学习笔记均超过1万字。

    二是抓好问题查摆。活动一开始,我院就十分注意发动群众,按照“自己找、群众提、上级点”的思路,采取设置意见箱、热线电话、网络专栏、召开座谈会等灵活多样的方式,广开言路,听取了全院干警和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建议。共召开各种座谈会4次,个别谈话60次,向市人大代表发放征求意见函和工作总结材料160余份,共征集涉及6个方面的33条意见和建议。通过归纳梳理,反馈到全体干警,要求大家进行对照检查,剖析反思,认真撰写领导班子和个人剖析材料。又分别召开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党员专题组织生活会、党组会、党支部会,对领导班子分析报告和班子成员及一般党员个人剖析材料逐一进行评议。针对“重业务、轻管理;重突击、轻经常;重执法、轻服务”等不良倾向讨论分析,提出解决办法。

    三是抓好整改提高。针对群众反映和自我剖析中提出的问题,我们制定了整改方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坚持急事急办,争取立见成效;针对领导干部思想观念、工作作风方面的问题,从解放思想、理清思路、改进作风入手,全力以赴整改落实;对长远性的意见,从建立和完善各项制度入手,建立了整改工作责任制;对党员干部个人存在的问题,结合自身实际,各自制定了整改措施。

    通过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我院的学习风气日益浓厚,业务建设进一步加强,纪律作风明显好转,干警的法律监督能力得到全面提高。院党组被铁岭市委评为先进学习中心组,李建伟同志获得省人民满意政法干警荣誉称号,王洪军、聂刚上报铁岭市人民满意政法干警,岳向东被评为铁岭市政法系统纪检廉政先进个人,又有3名年轻同志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各项业务考核也较往年有进一步提高。

    回顾一年的工作,还存在与科学发展观、与当前面临形势不相适应的地方:服务大局意识不强,措施不多,结合办案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的工作还不到位;在诉讼监督的一些环节监督力度不够、水平不高、效果不明显;队伍整体素质有待提高;检务保障还需加强。我们将在今后工作中认真解决上述问题。

    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继续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围绕构建和谐社会这一总体目标,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

    一是要始终把维护稳定放在首位,加强批捕起诉工作,健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措施,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打击犯罪,化解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二是要积极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把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作为工作重点,提高侦查水平,加大办案力度,确保办案安全;坚持惩防并举,开展各种形式的预防职务犯罪工作

    三是要坚持打击犯罪与保护人权并重的原则,强化诉讼法律监督。以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等突出问题为重点,加大刑事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审判监督和刑罚执行监督力度,坚决查办执法不严、司法不公背后的职务犯罪案件。

    四是要以提高领导干部的执政能力和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能力为出发点,大力加强思想政治建设,进一步加大教育培训力度,不断提高检察人员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文化素质、道德素质和礼仪素质。

    五是要积极落实各项检察改革措施,不断完善和创新工作机制,完善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系制度和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制度,继续规范和深化检务公开,积极推进科技强检,全面提高法律监督能力。

    各位代表,2010年,是我市连续多年快速发展,向更高目标挺进的关键一年,任务艰巨,前景辉煌。我院将牢牢把握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全局,自觉把检察工作置于全市工作大局中来谋划,坚决执行市委的决策和部署,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充分发挥打击、预防、监督、保护的职能作用,振奋精神,扎实工作,为保增长献计献策,为保民生尽心尽力,为保稳定尽职尽责,与全市人民一同创建调兵山市美好的明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