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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0年调兵山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9-03-05

     

    调兵山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0年12月29日在调兵山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李广荣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列席同志提出宝贵意见。

    一年来,我院在市委和上级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的依法监督和市政协的民主监督下,在市政府、铁法能源公司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扎实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

    一、依法惩治刑事犯罪,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认真履行批捕、公诉职能,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全年共受理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案件147182人,经审查批准逮捕114138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178254人,经审查提起公诉144205人。所有案件均在法定时限内办结,案件准确率100%

    一是突出打击重点。严厉打击恶性暴力犯罪,对于重大恶性案件,努力做到及时审理,快捕快诉。全年提前介入侦查活动13件次,从快批捕严重刑事犯罪嫌疑人22人,平均办案时限4天。严厉打击侵犯人民群众财产利益的犯罪。如苏某诈骗一案,苏某利用自己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职务身份,以违规办理养老保险和小集体职工提前退休为名,骗取3名农村妇女和15名下岗女工共计人民币31万余元。我院公诉部门受案后,做了大量复核工作,两次引导侦查机关补充侦查,以诈骗罪对其提起公诉,苏某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0年。严厉打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和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犯罪。如孙刚等7人妨害公务一案,孙刚因自家货车超限被我市路政执法人员查扣,遂召集多名社会闲散人员,携带仿真手枪、管制刀具等凶器围堵、威胁、殴打执法人员,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我院顶住了各种压力和干扰,依法将孙刚等7名被告人提起公诉,打击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

    二是全面、准确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于轻微犯罪,过失犯罪,老年和青少年犯罪,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可捕可不捕的不捕,可诉可不诉的不诉。全年依法不批准逮捕44人;不起诉32人。对于不批捕、不起诉案件,加强沟通协调,切实做好释法说理工作。落实刑事和解政策,对于未成年人、老年人犯罪及因邻里、亲友纠纷引发的轻伤害案件,促使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努力实现案结事了,最大限度地化解社会矛盾。

    三是从稳定大局出发,积极开展检察环节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全年共受理举报线索、控告申诉案件22件,依法全部审查处理并及时反馈答复。坚持检察长接待日制度,妥善处理群众来信来访,检察长接待上访26人次。切实关注群众切身利益,对案件申诉人确实有困难的,积极争取市委、政府支持,帮助他们解决工作和生活中的实际问题,促进了社会和谐。大力开展“举报宣传周”活动,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等媒体加大宣传力度。结合诉讼监督年活动,各业务部门检察干警分批走上街头,广泛开展法律宣传和法律咨询活动,共接待群众咨询40多人次,发放传单1000余份。继续开展争创优秀青少年维权岗活动,完善对未成年人犯罪的特殊办案和预防工作机制,会同学校和社区认真做好未成年违法犯罪人员的教育、感化、挽救工作。

    二、严肃查处和积极预防职务犯罪,促进反腐倡廉建设

    把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纳入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大局,不断推进查处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平稳健康发展,确保办案的力度、质量、效率、效果的有机统一。共立案侦查职务犯罪案件712人,其中贪污案件58人,挪用公款案件11人,玩忽职守案件13人。现已提起公诉711人,法院均作出有罪判决。围绕“民生工程”加大了对涉农职务犯罪的查处力度。依法打击村委会干部利用职务便利挪用公款,通过做假帐等方式侵吞公款,特别是侵吞发放给低保户救助款项等犯罪行为。

    高度重视犯罪预防工作。帮助发案单位堵塞漏洞、消除隐患。共发出检察建议5份,针对发案单位存在的村级财务管理混乱、监督不力和村委会干部法律意识淡薄等问题提出建议,均被采纳。开展案件剖析11人次,进行法律咨询、警示教育活动6次。在铁法能源公司举办工程建设领域预防职务犯罪专题讲座,近400人参加,反响很大。

    年初,我院在查处案件中发现我市新农村合作医疗工作中有违纪行为和违法苗头,立即展开调研,就发现的严重违规违纪行为,向相关单位发出检察建议。相关单位高度重视,并制定了整改措施,从源头上遏制了职务犯罪案件的发生。

    三、以开展“诉讼监督年”活动为契机,进一步强化诉讼监督职责,努力维护司法公正

    为了贯彻《辽宁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人民检察院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工作的决议》,辽宁省人民检察院决定在全省检察机关开展“诉讼监督年”活动,5月份,市人大就此在我院专门召开座谈会。会后我院立刻进行动员、宣传和部署,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与公安机关、人民法院等执法机关密切配合,完善监督工作机制,创新监督方式方法,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等问题,各项诉讼监督工作取得一定成效。

    刑事诉讼监督工作全面加强。全年向公安机关发出《说明不立案理由通知书》12份,公安机关均予以立案;对不应立案而立案的8件案件,提出纠正意见,公安机关均已撤案。追捕犯罪嫌疑人9人,追诉漏犯1人。提请抗诉1件,法院经过再审,撤销了原判决缓刑部分,对被告人判处实刑。

    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监督工作稳步推进。进一步加大民行工作宣传力度,共接待各类申诉来访27人次,受理申诉案件6件,立案2件,并提请市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起抗诉,均得到市院支持。针对法院民事判决、调解、执行等环节产生的申诉,我们耐心释法解疑,使大多数人息诉服判,认为确实存在问题的,主动与法院沟通,使问题得到合理解决。

    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工作进一步强化。全年纠正脱管2人,漏管2人。驻所检察室实现了与监管场所的信息联网和监控联网,每月召开联席会议一次,督促监管场所认真执行换押制度,共预警提示7次,防止了超期羁押现象的发生。开展安全检察10次,提出纠正意见5条,使在押人员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观念,把检察工作完全置于党委领导和人大监督之下,监督工作的重大部署、重大疑难案件以及监督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及时向市委和人大汇报请示。还聘请了9名人大代表和3名政协委员为特邀监督员,确保我们的诉讼监督工作取得实效。9月10日,我们就开展诉讼监督年活动,向人大常委会19次会议作了专题报告,得到常委会的肯定。

    四、以深入开展“两个主题”实践活动为载体,全面提升检察队伍整体素质

    20104月至12月,按照上级院部署,我院认真开展了“我的岗位我负责、我的工作请放心”和“恪守检察职业道德、促进公正廉洁执法”两个主题实践活动,通过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实施,提高了检察干警的自身修养和岗位技能,检察机关的执法公信力得到进一步增强。

    一是坚持政治理论学习制度。首先抓好党组中心组的理论学习,要求党组成员每周抽出半天以上时间自学,认真作笔记,定期集中讨论,撰写心得体会文章。以党组成员分管部门为单位,抓好全院干警的政治理论学习。采取集中辅导、个人自学、分组讨论的方式,增强学习效果。立足思想教育,使干警牢牢把握检察工作的政治方向。5月份组织全体干警开展了一次主题宣誓活动,增强了干警的责任感、使命感和荣誉感。我院已连续多年被评为“铁岭市文明机关标兵单位”,院党组荣获“铁岭市优秀中心党组”称号。两名干警被评为“铁岭市人民满意政法干警”,一名干警被评为“铁岭市诉讼监督十佳检察官”。

    二是加大业务培训力度。在经费紧张的条件下,舍得资金投入,为干警创造各种学习培训机会。积极组织院内的业务学习和岗位练兵,鼓励干警参与各种争先创优活动,我院干警在铁岭市检察系统演讲比赛中取得第一名,并获得全省比赛优胜奖。在时间和经费上提供双重保障,支持干警通过司法考试。几年来,我院已有10名干警先后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全院形成浓厚的学习研究风气,干警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均得到提升。

    三是加强纪律作风建设,增强为民服务意识。通过开展“反特权思想、反霸道作风”及“思想、纪律、作风整顿”专项教育活动,对检察队伍存在的问题进行排查整改。党组成员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每名干警都进行了认真的查摆和剖析,坚持边学边改,边查边改,规范了检察人员的执法行为,增强了检察机关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多年来,全院干警一直对贫困学生齐丽丽进行资助,今年又捐款3300元鼓励其完成大学学业。2010年汛期,院里筹措3万余元资金,帮助东调村抗洪排水,保证了村民的生产生活安全。

    四是强化内外监督。加强与人大代表的联系,七月份向各位人大代表发送工作总结材料和征求意见函,汇报半年工作,征求意见和建议,共收到42份反馈信息。通过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密切与政协委员及人民监督员的联系,拓宽接受监督的途径。对代表、委员及监督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我们都认真研究,积极落实。院纪检监察部门定期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加强对警务车辆的管理,加大“禁酒令”的执行力度,积极开展案件回访。从内外两个层面确保了检察权公正廉洁运行。

        回顾一年的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法律监督的力度和效果与人民群众的期盼还有差距,监督不到位的问题依然存在。二是改革创新的力度还不够大,检察工作中一些机制性、保障性问题还未根本解决。三是队伍整体素质仍然不能完全适应形势发展变化的需要,有待进一步提高;四是服务群众的意识还不够强,工作还不深入。对此,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整改,切实解决。

    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十七大、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和市委、上级院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充分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不断强化法律监督能力,强化高素质检察队伍建设,为全市经济更好更快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继续坚决打击各种严重刑事犯罪活动,坚持和谐执法,准确适用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努力化解矛盾纠纷,减少社会对抗,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严厉打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活动,深化治理商业贿赂,严肃查处、积极预防工程建设、公共资金使用等领域的职务犯罪,加大对涉农犯罪的惩治力度,为我市经济发展大局提供保障和服务。

    全面加强诉讼监督,坚决监督纠正执法不严、司法不公问题。继续加大刑事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审判监督和执行监督力度,严肃查处群众反映强烈的权钱交易、司法腐败等犯罪案件。不断拓宽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监督渠道,进一步加强对行政执法部门的监督,促进依法行政。

    扎实推进检察队伍建设,坚定检察队伍的政治方向。开展专项教育活动和岗位练兵,着力推进以公正廉洁执法为核心的高素质检察队伍建设,为检察工作科学发展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

    各位代表,2011年是“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检察工作也将站在新的起点,迎接新的任务和挑战。我们决心在市委和上级院的领导下,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振奋精神,积极进取,推动各项工作再上新的台阶,为我市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