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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印发的《关于健全完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进一步推动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落实,提升刑事案件办理质效。1月26日,调兵山市人民检察院和调兵山市公安局共同设立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正式揭牌启用。调兵山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陈伟、调兵山市公安局副局长朱文杰及双方相关部门负责人、干警参加揭牌仪式。
“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依托公安机关执法办案管理中心,由市人民检察院指派常驻检察官和市公安局法制部门指定的专门人员共同负责,通过履行组织协调、监督协作、督促落实、咨询指导、信息共享等职能,统一认识,消除分歧,形成合力,共同推动提升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水平和检察监督能力,助推侦查监督提质增效。
下一步,调兵山市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将以此次揭牌仪式为契机,充分发挥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的作用,坚持共建共享理念,确保刑事诉讼活动依法、规范进行,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