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 无障碍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检察文化

    辽宁省人民检察院机关2名干警荣获省直机关“青年五四奖章”丨

    2022-08-16

    近日,省直机关工委发布《关于表彰2021年度辽宁省直属机关“五四红旗团委”“青年五四奖章”“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的决定》,省直机关共有160名同志荣获“青年五四奖章”。其中,省检察院刘欢、吕益波2名同志荣获“2021年度辽宁省直属机关青年五四奖章”。





    2021年度辽宁省直属机关
    青年五四奖章荣誉称号名单
    (2名)


    刘 欢 辽宁省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 四级高级检察官

    吕益波 辽宁省人民检察院检务督察室 二级主任科员


    刘欢先进事迹

    刘欢,现任省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四级高级检察官,曾荣立二等功一次、三等功三次,被评为“全国优秀重罪检察人才”,荣获“2021年度辽宁省直属机关青年五四奖章”称号。

    立足办案,积极投入平安建设。负责指导全省危害国家安全、政治安全案件,与侦查机关沟通协调,妥善处置相关问题,确保案件实现三个效果有机统一。承办处内重大复杂敏感案件,严把案件事实证据关,准确适用法律,出庭意见均被法院采纳。及时跟进参与指导大连“5‧22”、铁岭“12‧27”等重特大恶性案件,依法快捕快诉,实现打击效果。

    聚力综合,提升调查研究水平。负责指导全省刑事审判监督工作,对相关业务开展有针对性的研究,推动业务数据持续向好。参与编写“全国检察机关十大业务系列教材”之《重罪检察业务》、“刑事犯罪办案指引丛书”之《毒品犯罪办案指引》。撰写《全省检察机关办理故意杀人犯罪案件调研报告》《全省毒品犯罪案件情况分析》《全省检察机关撤回抗诉案件报告》等具有较高指导意义的调研报告。

    主动作为,推动命案关怀行动。负责指导全省检察机关开展命案受害家庭关怀行动。起草印发《辽宁省人民检察院关于实施命案受害家庭关怀行动检察官工作指引(试行)》。开展专题调研,形成《关于在全省检察机关实施“命案受害家庭关怀行动”的调研报告》,被最高检采用转发。撰写“命案关怀行动工作做法”被《法治日报》《检察日报》等采用。所在“命案受害家庭关怀行动”办案机制团队荣获辽宁省首届制度创新奖。


    吕益波先进事迹

    吕益波,现任省检察院检务督察室(巡察办)二级主任科员。近年来,面对从法院审判工作岗位到检察机关综合工作岗位的转换,能够迅速调整状态,既能有效完成领导部署的各项事务性工作,又能较好完成各类领导讲话、工作报告等文字材料,还积极参与各类线索处置和案件办理工作。在工作中不惧任务重、事务杂、难度大、要求高,任劳任怨,始终以昂扬的斗志和饱满的精神完成各项任务。

    充分发挥探索精神,为全省检察官追责惩戒工作实质化常态化运行作出贡献。2019年,作为主要成员参与追责惩戒工作,得到上级机关和领导的充分肯定。参与起草《辽宁省检察机关检察官惩戒工作暂行办法》,为省委政法委出台相关制度提供重要参考,并得到最高检高度评价。

    主动履职尽责,推动全省检察机关巡视巡察工作有力有序有效开展。先后制定《2020年全省检察机关巡视巡察工作指导意见》《辽宁省人民检察院巡视巡察工作规则》等制度,探索建立巡视组成员考核评价机制和问题底稿制度等,多次组织召开动员部署会和业务培训,组织完成对10个市(分)检察院的巡视巡察工作,撰写的工作经验材料得到最高检表扬。

    勇于担当作为,在全省检察队伍教育整顿中承担整治顽瘴痼疾具体工作。先后起草10余项工作方案,制定10多项工作制度,建立和完善数十项工作台账,撰写领导讲话提纲和工作报告近百篇,多篇工作经验材料和典型案例被上级工作专刊采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