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8月22日我院侦査监督科受到公安机关的邀请,正式提前介入调兵山市公安局第一起以恶势力犯罪立案侦查的高岩等人寻衅滋事、非法拘禁罪一案。
收到邀请函后我院领导高度重视,由分管侦查监督科的副检察长李建伟带队,侦查监督员额检察官燕枫,检察辅助陈菲楠、廖强组成专人的办案小组,4人于当天加班加点将案件的所有材料审查完毕,8月23日早8点及时召开了检察院与公安机关的联席会议,会上确认了此案系恶势力犯罪案件,并向公安机关提出了进一步侦查的方向和要求。
因本案时间紧、言辞证据多,在之后的几天里,我院办案小组配合公安机关提审犯罪嫌疑人和复核被害人,进一步把握案件的证据情况。
2018年8月30日下午1点,调兵山市公安局正式将此案移送我院提请批准逮捕,专案小组和侦査监督科全体成员在下午就分成两组分赴铁岭市看守所和调兵山市看守所提审,当晚加班制作审査逮捕意见书,于2018年8月31日仅一天就决定批准逮捕。
我院将继续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对移送的涉黑涉恶案件,集中力量、专人专办、优化办理、快审快结,提高办案效率,确保黑恶势力依法得到严厉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