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在履行公益诉讼职责过程中发现,在调兵山市第二初级中学交通岗东南角、铁煤宾馆西侧路面上有三处没有窨井盖的窨井,存在严重安全隐患。为了确定三处窨井的监管职责行政单位,2021年11月22日,调兵山市人民检察院针对本案召开行政公益诉讼案公开听证会。听证会由调兵山市检察院副检察长佟开春主持,并邀请了调兵山市人大代表、调兵山市政协委员、润鑫物业公司经理、律师代表及相关行政单位代表参与听证。
听证会上,第三检察部负责人何娜对最高人民检察院“4号检察建议书”进行了详细解读,阐释了维护窨井安全的重要意义;第三检察部检察官助理刘哲凝详细介绍了本案基本案情及法律依据,被监督行政机关负责人针对听证会的焦点问题,结合履职情况进行了情况说明,并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下一步工作打算进行陈述。听证员结合各方意见进行了认真评议,并形成了一致的听证意见,认为检察机关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该向相关行政机关制发检察建议书。会后,我院向行政单位送达检察建议书,行政机关负责人表示马上整改落实到位。
此次公益诉讼检察听证会,广泛听取了社会意见,接受社会监督,增强了执法办案透明度和公信力,督促了行政机关依法履职、提高履职意识。与此同时,社会各界了解检察公益诉讼工作,激发支持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热情,从而凝聚公益保护共识和合力,有力推动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健康发展。